挪用公款罪是指公职人员以职务便利,挪用公款或者其他公共财物,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安排他人挪用公款或者其他公共财物的行为,侵犯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利益,是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对于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应该是区别于其他刑事犯罪标准采用一定的特定标准。
首先,挪用公款罪要求被挪用的公共财物的数量较大。通常情况下,如果被挪用的数量达到中等以上,即数万元以上,就可以被认定为罪行成立。如果数量较小,不足以构成挪用公款罪则一般只能作为行政处罚来处理。
其次,挪用公款罪案件需要使用侦查手段寻找调查证据。公权力机关应该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合法的调查,收集证据,随着调查的深入,支付凭证、银行流水等文件可以逐渐确定罪犯的行为,因此极大的需要侦查部门的技能。
最后,挪用公款罪对罪犯的身份有一定的要求。只有当被犯罪的人是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社会团体和机关组织的负责人,以及其他被授权管理公共财物的人员时,才可以被认定为挪用公款罪。如果不是上述身份之一,则不能适用挪用公款罪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罪是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其立案标准需要考虑到被挪用的公共财物数量、侦查手段和罪犯的身份等因素。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资产利益,需要严格的法律稽查体系,来打击挪用公款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