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协商一致,依据法律规定、尊重彼此意愿,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方式。那么在协议离婚中,一方不在场究竟可以不可以呢?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亲笔签名或者指印,并由双方当事人、见证人在离婚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也就是说,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签名或指印,在协议书上明确表达双方的意愿,才能有效地达成协议离婚。
其次,如果一方不在场,就无法亲笔签名或指印,这就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因为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或指印是一种证明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愿的方式,如果一方无法亲自签字,就可能存在双方未真实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从而使得协议离婚的效力受到影响。
因此,一方不在场是否可以参与协议离婚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因为特殊原因无法到场,可以使用视频通话等方式进行远程签字;如果是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就需要通过诉讼等方式进行解决。
最后,建议在协议离婚过程中,双方要充分沟通、理解,遵循法律规定,确保协议离婚的有效性。如果有疑虑或担心,可以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