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本身不可以写离婚协议,因为离婚协议是一个私人合同,应该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并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备案。而司法局的职责是为当事人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和司法服务,依法处理和解决婚姻家庭纠纷。
司法局可以提供离婚相关的法律咨询,如解释婚姻法律条文、介绍离婚程序、告知离婚后的权利义务等。在协商离婚过程中,需要注意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司法局可以提供相关的指导和建议,但不应该代替当事人完成协议的起草和签署。
当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司法局可以提供离婚调解服务,协助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但这种方式只能是当事人自愿选择的解决方式,并不能代替当事人自己协商达成离婚协议的过程。
总之,离婚协议是离婚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的个人合同,司法局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提供相关服务和帮助,不能代替当事人完成离婚协议的起草和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