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建设住房、生产设施等家庭生活、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用地,由农村居民自愿申请、集体批准、依法颁发使用权证书的土地。宅基地的规划、使用和管理需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而申请者获取宅基地使用权的条件之一就是必须获得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因此,农村宅基地申请必须全部人同意。
宅基地是集体土地,因此,共同所有的利益关系是决不能被忽视的。一些申请人为了个人利益,可以隐瞒信息,逃避已有的共同利益。这种行为不仅不利于宅基地集体的长远利益,也违背宅基地法规精神。因此,宅基地申请必须征得所有共有人的同意,保障了代码计划的公正合法,维护了农村集体利益的权益。
另外,共同所有人同意宅基地申请是在保护申请人利益的同时,也为其它共同所有人留下了可操作的政策空间。因为,在宅基地使用前,共同所有人可以提出利益磋商、协作经营、收益分享的方式,以减少利益冲突,并保障宅基地实现长远持续的利益回报。
总的来说,农村宅基地申请的成功靠的是全体共有人的支持和配合,只有取得所有人的同意,才能在宅基地征地补偿等方面获得更多的支持和配套政策。在申请过程中,应当遵从集体利益的原则,保障申请公正合法,遵守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