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双方在离婚过程中达成一致的共识,并签署书面协议来解决财产、子女抚养、房产等问题的一种离婚方式。然而,在协议离婚中涉及到房产证的问题,双方需要探讨的内容也比较复杂,需要仔细的考虑和协商规定。
首先,对于已经购房的情况下,当双方以分割形式进行房产划分时,双方应该在协议离婚协议中约定具体的房屋归属问题。如:可以约定由一方保留并赔偿部分款项给另一方;或者将房产出售并平分其中的款项。此时,双方往往还需要协商规定双方在卖房过程中财物获取的比例问题。
其次,若离婚前双方共同贷款买房,协议离婚中约定了该房屋的归属方,就必须明确规定贷款的还款义务。一般情况下,协议离婚应将还款义务约定于一方,另一方应该在协议离婚前进行全数清偿,并注销贷款记录。如果无法全数清偿,则需要约定债务人及其能力问题、负债分摊时限和分摊比例等具体问题。
最后,如果离婚协议中规定双方都需要分摊还贷,则需要设定贷款还款额度及比例,并约定还款方案、划款方式和担保措施等细节事宜。同时,协议离婚双方还需要约定分摊内部维修费用等具体问题。
协议离婚办房产证的规定需要通过严谨的协商,切勿草率行事。一旦达成一致,双方应当依法到有关不动产登记处或其他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或注销手续,以免发生后续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