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能帮助离婚双方合理解决财产分割、抚养子女、经济赡养等方面的问题,达到“和”谐解决问题的效果。离婚协议中必有条款的写法需要具有明确性、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下面介绍一下离婚协议必有条款的写法。
1、财产分割条款
在财产分割条款中,要详细说明离婚前夫妻所拥有的各种财产,如不动产、动产、股份、基金、存款等,并根据公证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协商确定财产分割比例及分割方式。比如,离婚双方拥有房产,可以约定一方占有或卖出后分割。在条款中,还要说明谁有权更改财产的登记、管理和处理问题等。
2、子女抚养条款
如果夫妻育有子女,子女抚养权是离婚协议中必不可少的内容。子女抚养权主要关注孩子的生活、教育、医疗等,需要明确约定由谁来抚养孩子、孩子住在哪里、谁支付抚养费用等。同时,该条款也需要注明回访权限。
3、经济赡养条款
在经济赡养条款中,需要明确约定赡养金额、支付方式、时限等,防止以后出现经济赡养纠纷。同时,在支付经济赡养费时,需要注明财产使用情况。赡养助游池的金额需要与抚养费独立设计。
4、离婚后继续婚姻关系的障碍条款
如果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离婚后继续婚姻关系的障碍,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如约定一方在离婚后需继续支付某人物代价时,这将为两人日后的婚姻关系带来障碍。
总之,离婚协议必有条款的写法需要具有明确性、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由夫妻自主商定。只有协商得当,才能在离婚后维护双方的利益,减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