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工作人员挪用公款时,无论金额大小,这都是一种严重的职务违法行为。此举不仅违反了财务管理制度,也存在着违反公务员廉洁自律条例的问题。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领导肯定需要负责。具体来说,领导需要承担以下责任:
首先,领导应该对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负有管理责任。如果领导在职务管理上存在瑕疵或许可,或没有严密的工作机制,这将被视为领导失职的表现。因此,领导应该对自己的管理不力负责,并采取措施加强对财务管理的监督和管理。
其次,领导还需要承担不作为的责任。如果领导在发现有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的情况下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或没有通过日常监管手段及时制止相关违规行为,那么领导也需要为这种不作为负责。这种“纵容”行为是极为严重的,甚至可能引起其他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
再次,领导还需对整个单位的经济运行负责。如果一家单位的经济运行状况出现了问题,即使是由单个工作人员引起的,领导也有责任对整个单位的财务运作和管理进行管理和指导。
总之,领导在发现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的情况下,不能对此事视而不见,更不能“纵容”这种行为发生。领导应认真履行自己的管理职责,加强对财务管理的监督和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工作,杜绝挪用公款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