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抚养权是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的,所以离婚后的抚养权争夺要以孩子的长远利益为重。因此,让对方放弃抚养权并不是上策。
如果确实有特殊原因需要对方放弃抚养权,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对方自愿放弃:可以通过沟通、协商等方式,让对方自愿放弃抚养权。
2. 法律程序:如果对方不自愿放弃,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进行争夺,但这需要付出时间、金钱和精力的成本,并且如果真的上诉到法院,法院仍然会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在维护孩子权益的前提下进行裁决。
3. 暂时委托抚养:如果对方确实有困难,可以委托亲友或者第三方暂时代为抚养,但需要注意的是,这只是暂时的解决方案,还需要考虑后续的抚养安排。
总之,离婚后的抚养权争夺需要充分考虑孩子的长远利益,对方放弃抚养权并不是上策,应该通过合理沟通、协商等方式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