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北省,农村宅基地的规定大小是根据不同区域的土地利用政策和实际情况而定。根据《湖北省农村宅基地利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的面积应当不少于200平方米,但是根据不同的地区土地利用政策和实际情况,可以适当加大。在一些资源丰富地区,如江汉平原、鄂东南地区和长江中游等地,可以将农村宅基地的规定面积适当扩大,以满足当地居民的需要。
此外,在湖北省农村宅基地的管理中,还设立了农村宅基地的建设指导价格,以保证居民在建设农村宅基地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同时,根据不同的区域和要求,还对农村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地价、使用期限等方面进行了不同的规定,以保障农村宅基地利用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在农村宅基地的使用中,居民需要保持农村宅基地的基本农业用地功能,不得将其用于商业、工矿和住宅等非农业领域的用途。同时,居民应当保持农村宅基地的良好使用状况,不得损坏和污染土地资源。居民应当依法申请使用农村宅基地,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建设完毕,否则将面临土地使用权的收回和处罚等后果。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在湖北省是具有一定限制和规范的地产性资源,其规定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但是在实际运用中,会因地制宜,适当加大面积。在农村宅基地的使用中,居民需要遵守相关规定,保证土地的合法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