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一件比较复杂的事情,涉及到很多财产和财务方面的问题,而拆迁安置房也是其中的一项重要财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拆迁安置房的分配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点:
1. 判决中给予夫妻共同所有:如果离婚双方之前未有确立婚姻财产制度,或者离婚前没有进行过财产协议约定,那么拆迁安置房将被判决为夫妻共同所有。在此情况下,夫妻双方需要协商如何分配拆迁安置房,可以通过判决书或其他协议书形式予以确认。
2. 分割或赔偿,协议达成:如果离婚双方之间有分割或者赔偿的协议达成,那么拆迁安置房的分配也应在协议范畴之内。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需要根据协议所规定的具体条件来分配拆迁安置房,按照协议要求交付对应的赔偿资金或拆迁安置房。
3. 司法裁决分配:如果夫妻双方分配拆迁安置房不能达成协议,也没有约定相应的分配方式,那么需要交由法院进行司法裁决,由法院根据情况判决拆迁安置房的具体分配方式。
总之,离婚后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是一个需要仔细考虑的问题。夫妻双方需要在离婚前对这一问题进行妥善的处理和规划,出具明确的协议或约定,避免后续出现纷争和争议。如果在离婚后仍无法解决,建议夫妻双方通过合法途径寻求法律支持,以实现合理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