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法律中,夫妻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是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在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可以单独争取抚养权,但这并不是必然的,取决于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
首先,离婚案件中的抚养权一般是根据孩子的最佳利益原则来判断的。通常情况下,孩子在父母双方中需要选择一个固定的抚养人,使得孩子的生活、教育和健康等方面得到最好的保障。因此,孩子的利益应该放在首位,而不是为了争夺抚养权而忽略了孩子的利益。
其次,在离婚案件中,争夺抚养权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经济条件、家庭环境、人格品质等方面都需要得到一定的保障。例如,申请抚养权的父母要能够承担起孩子的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等各方面的开支,同时也需要有一个稳定的家庭环境以及良好的品质。
此外,还需要强调的是,单独争取抚养权也需要考虑父母对孩子的感情、能力和责任等方面的因素。如果父母双方起到很好的配合作用,那么抚养权的问题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因为这可以对孩子的成长和发展产生更好的影响。
综上所述,离婚案件中的抚养权争取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果条件允许,单独争取抚养权是可行的,但最重要的是要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不要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损害孩子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