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印离婚协议其实并不是一种正式的离婚协议方式,因为离婚协议需要双方自愿签署并且达成共识,而手印离婚协议往往是由一方或双方在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况下采取的比较极端的方式。因此,其效力存在一定的争议性。
首先,手印离婚协议的效力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双方都在心智上健全、无强制或欺骗行为,自愿并完全理解离婚协议的内容,这时候手印离婚协议也可能有效。但是如果有任何一方并不知情,或者被迫签署手印离婚协议,那么这样的协议将会被视为无效。
其次,手印离婚协议虽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是其法律效力并不如书面离婚协议强。因为手印离婚协议常常无法明确表述双方的意愿,也难以证明离婚协议的有效性。而书面离婚协议可以很清晰的表达双方的意思,也能够有更强的证明力。
总的来说,手印离婚协议并不是一种理想的离婚协议方式,因为其法律效力存在一定的争议性,容易被一方或双方持有的证据所推翻。建议在离婚协议的制定过程中,双方应该采取书面方式达成共识,并在相关制定离婚协议的法律程序中得到专业人士的指导。这样可以更好的保障离婚协议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