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离婚协议的流程中,先领取离婚证或者先填写协议书是有一定的区别的。
如果先领取离婚证,那么这意味着离婚申请已经被审批通过,并且有法院的裁决作为基础,具有法律效力。这时再填写离婚协议,其实就是在法院判决的基础上对离婚财产、子女及其抚养等问题进行协商和约定,以达成双方都满意的离婚协议。
而如果先填写离婚协议,这就还没有进行庭审审理,也没有法院的裁决作为基础,只是经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约定,需要由双方进行签字确认后才能起到一定的法律效力。
总的来说,先领取离婚证还是先填写离婚协议,取决于具体情况而定。一般而言,如果双方没有争议,可以先签署协议,通过离婚协议书的方式解决问题,再领取离婚证。但如果存在较大分歧,那么可能需要先进行庭审,领取离婚证后再进一步商讨离婚协议事项。
无论哪种情况,离婚协议的制定都需要慎重考虑,建议在与律师积极沟通后,再做出具体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