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写补充协议是一种常见的行为,尤其是在夫妻双方之间存在分配财产、抚养子女等复杂事务的情况下。补充协议是指在原有协议基础上进行的系列性变更,主要包括协议的修改、补充和增加。我们来谈一下离婚写补充协议是否有效。
首先,离婚写补充协议是可以被认可和执行的。因为离婚写补充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平等、自主协商达成的协议,经过公证或法院审核后生效,可以有效保障双方的权益。协议的内容一般会涉及房产、车辆、存款、债务等具体事宜,有法律效力,协议中规定的事项双方必须履行。
其次,离婚写补充协议需要合法合规。双方的协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法规。比如规定双方对一方婚姻外的财产不享有共同承担的责任,这是违反婚姻法的规定。这样的协议就是无效的,因为它侵犯了法定的夫妻财产共有原则。
最后,离婚写补充协议还需要注意其效力时效性。因为离婚写补充协议一般是限定在离婚时产生的权益纠纷上,时效性较为短暂,过了一定时间协议的效力就会失效。因此,双方需要在协议中约定好生效期限,以避免因超过时效期而导致协议失效。
总之,离婚写补充协议是一种有效的方式,可以让夫妻双方在离婚中达成共识,有助于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但仍需注意其合法性和时效性,保持协议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