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协议书中保险条款应该详细合理地写明所保的对象及其金额、保险期限、缴纳及续保等情况,以防止不必要的纠纷和产生意外损失。具体要素如下:
首先需要明确所保的甲方、乙方为退休人员还是工作人员,是否需要购买特殊保险,比如意外保险、职业责任险和健康保险等,以及购买的保险公司和保险类型。
其次,保额的确定也是重要的。标准应该以实现保障所需要的金额来确定,一般不少于应被保人年收入的1-2倍,或者应被保人年支出的2-3倍。在协议书中明确规定保险金额,不仅可以给所保人提供保障,也可以让离婚双方在保险事务上有合理的理解和共识。
再次,协议书应该明确保险期限的起止日期,以及保险续保的方式和细节,确保双方做好保险事务更新的等保护措施。同时,依照法律规定,协议书应该同时标明分割保险权与保险受益的内容。
最后,离婚协议书中的保险条款应该全面、清晰、精确地表述,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让双方在面对此类问题时可以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并且在日后的生活中得到充分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