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一直是比较敏感的话题。离婚一年后想要争抚养权是可以的,但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具体分析。
首先,离婚一年后,如果双方对于子女的抚养协议已经达成并执行良好,那么再去争抚养权可能会增加家庭矛盾,对孩子也不利。因此,在此情况下,争抚养权是不必要的。
其次,如果双方在离婚后没有达成抚养协议或协议不得已不能执行,那么争抚养权是完全可以的。双方可以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这个问题,法院会根据孩子的利益和双方的情况来判决抚养权。
另外,如果离婚一年后出现了新的情况,例如变动了原来协议中的抚养条件或对孩子的抚养有不利影响的行为,那么也可以考虑争取抚养权。这需要情况具体分析,是否需要申请法院处理。
总之,离婚一年后想要争取抚养权是可以的,但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具体判断是否需要争取。在处理此事情时,要本着孩子的最大利益出发,给孩子一个良好的生长环境和健康的成长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