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涉及经济罪的犯罪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财产和公共利益,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挪用公款的罪名可被判处刑期不小于3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而将挪用的公款用于赌博这一行为更是加重了罪行的严重性和社会危害性,因此可视为“贪污罪”和“赌博罪”的合并罪。
具体到本人挪用的11万元公款用于赌博这一情形,通常来说应该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首先,犯罪嫌疑人是否有自首、认罪悔罪的表现。如果能够及时投案自首,并且积极悔罪,在法律裁决时可获得一定的从轻处理;
其次,罪行的严重程度。挪用公款是一种贪污行为,但如果将这笔款项用于赌博,更是严重违反法律规定,造成的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性也更大。如果此次赌博所输掉的公款乃是集体和社会的公共财产,那么犯罪的社会影响和公共愤慨也将更大。这样的话,判刑时间会相对增加;
最后,个人的犯罪记录和经济状况也是考虑因素之一,如果是首次犯罪倾向,或者在经济困难的情况下犯罪,可予以一定的从轻处理,但如果是常年胆大妄为,违法习惯顽固,或者是高富帅、权贵等社会地位高的犯罪分子,判刑时间则会更长。
综上所述,处罚力度与犯罪情节和法律相关规定有关,十一万挪用公款用于赌博罪担当同时又涉案公款用于赌博,结合上述因素和法律规定,很可能会被判刑三年以上少于五年有期徒刑,如有其他原因可能会调整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