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婚姻法》,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由离婚双方行使,包括抚养、教育、保护和监督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如果父母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则由人民法院依据未成年子女的利益、父母的情况和孩子与父母的关系等因素来判定抚养权归属。
在争议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会考虑下列因素来决定孩子抚养权的给予:孩子的需求、父母的工作、收入和财产状况、父母对孩子的照顾和关注程度、家庭环境和父母的家庭教育能力。通常情况下,法院会优先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并尽量保持孩子与双方父母的关系。对于无法独立生活的儿童,法院通常会裁定以父母中能够提供更好生活条件和更好抚养能力的一方为抚养人。
总之,根据我国《婚姻法》,孩子的抚养权是由离婚双方来行使,如果父母无法达成协议,则由人民法院依据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父母状况等因素判定抚养权。最终,抚养孩子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孩子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发展,以及保护孩子的最佳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