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协议是指政府和拆迁户(受拆迁影响的居民)之间签订的协议,用于确定拆迁户的安置方式和补偿标准等,是重要的法律文件。当然,拆迁安置协议在签订后是可以更名的。
拆迁安置协议中的“更名”指的是协议中的一方变更名称或代表人员,需要在协议中注明更名并重新签订。当然,这种更名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得侵犯其他方的合法权益。
更名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更名必须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进行,不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2.必须得到对方方的认可。更名需要得到对方方的同意,双方需要重新签订协议并注明更名内容。
3.更名必须符合实际情况。更名应当符合实际情况,如公司因合并或分立等原因名称变更,需要在合同中注明,并说明更名原因和相关证明文件。
在进行拆迁安置协议更名时,需要按照以上原则进行操作。更名不会影响协议的核心内容,只是更正协议中相应的名称或代表人员。在更名完成后,双方应当重新签订协议并予以公证。
综上所述,拆迁安置协议可以进行更名,但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并得到双方的认可和重新签订协议。只要遵守原则,更名对于双方方都不会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