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条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由个人依法取得,但是,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任何人不得侵占、买卖、抵押。所以,宅基地并不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产权。
在宅基地的使用上,宅基地法规定,宅基地的使用者可以在家庭成员内繁殖、居住和生产经营。如果宅基地使用权人不再需要使用宅基地,可以向土地行政部门申请撤销宅基地使用权,并依法拆除房屋等设施。
在这个背景下,可以明确的是,宅基地不具有买卖和转让的权利,也不允许在村内外流转。这是因为宅基地的使用权不等于产权,宅基地的使用权人只能享有其使用权利,并不能从事购买、出售或是其他形式的流转。
虽然宅基地不能进行买卖或转让,但实际运作常常发生类似的交易。因为许多农村宅基地往往是继承、赠与的方式得到的,传承方式并不规范,导致存在诸多漏洞,比如权属繁杂,因此在不同村民之间是不允许流转,而在村民之间的流转也需满足一定的法规要求,必须符合转让人和受让人的法律资格,也需要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人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总之,虽然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能流转,但实际运作中的流转是不乏存在的。无论在村内还是村外,都需要严格依照相关法规要求办理,防止出现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