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在离婚前就财产分配、子女抚养、婚姻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经过法律程序确认并办理离婚手续的一种形式。相比于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更为便捷、快捷、费用较少。那么,办理协议离婚时,双方是否都要去呢?
首先,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手续是必须要在人民法院办理的。因此,双方在协议离婚时,无论是在民政部门提交离婚申请还是委托律师办理,最终都要到当地人民法院去办理。因为只有在法院确认离婚协议无效的情况下,才将另一方传唤至法院,当庭调解或判决离婚。
其次,办理协议离婚时,双方都应当到场签署离婚协议。因为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具有事实和法律效力,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署。当然,如果双方身体不便或在外地,可以委托其他人代为签署,但必须经双方书面授权。
最后值得强调的是,离婚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不能轻率对待。虽然协议离婚相对诉讼离婚要简便些,但离婚还是牵涉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关系到双方的切身利益,因此,在办理协议离婚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人民调解员,以减少因办理不当而引起的不必要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