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的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家庭条例》,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由法院根据孩子的最佳利益做出裁决,而不是由父母自行协商决定。如果父母无法协商,那么法院会根据孩子的需要和情况来判定抚养权的归属。
在林响的案例中,他因为自己的不良行为,导致妻子提出离婚,同时也剥夺了他的抚养孩子的能力和资格。林响因为婚外情的行为已经对家庭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如果将孩子的抚养权给予他,很显然这样做是不合适的。
此外,在保障孩子的最佳利益方面,母亲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更适合担任孩子的抚养者。例如,如果孩子太小,需要母亲提供更多的关爱和照顾,或者如果父亲工作繁忙,无法提供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照顾孩子,那么抚养权自然应该交给母亲。
在林响的案例中,他因为自己的不良行为而失去了抚养孩子的权利,同时也应该接受相应的惩罚和教育。只有把孩子的最佳利益放在第一位,才能保证孩子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