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补充公证费是指双方在签署离婚协议后,为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向公证机关申请公证,并缴纳公证费用的费用。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补充公证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
如果协议是双方共同起草,一般公证费用由双方平分,每个人各承担一半。但如果离婚协议是由其中一方起草的,那么这个人应该承担更大的公证费用。
另外,需要明确的是,离婚协议补充公证费并非按照面值来收费的,而是按照公证机关的规定进行收费的。各地的公证机关收费标准不同,一般情况下,公证费用在几百元至几千元不等。
总之,离婚协议补充公证费是双方必须承担的费用,双方应当平等分担,或者由起草人承担更多的费用。此外,公证费用是根据公证机关的规定收取的,所以双方要预留足够的费用来支付公证费用,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