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离婚时,双方达成的协议是需要用协议书来记录下来的。协议书是一份书面文件,其中详细记录了离婚双方之间协商达成的共识和约定,以及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它的作用相当于一份法律文件,确保离婚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协议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离婚协议内容:协议书的主体内容应是离婚协议的具体内容,包括协议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后的权利和义务,例如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
2.财产清查:协议书中应包含离婚双方的财产清查,详细列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如房屋、车辆、存款、股票等,并明确各自应享有的分配比例。
3.债务分担:如果离婚双方存在共同的债务,那么协议书中也应该清晰地规定债务的分担方式。
4.子女抚养问题:如果离婚双方有子女,协议书中还需要详细规定子女的监护、抚养、教育等问题。双方需要达成一致意见,合理分配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5.协议书签署及效力:协议书签署时,需要离婚双方在公证处签署,并经过公证员认证。协议书的效力需要在法律上得到认可,才能有效保障离婚双方的权益。
总之,协议书对于协商离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份文件。它记录了双方达成的共识和约定,明确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离婚双方的权益。因此,在协商离婚时,一定要认真起草协议书,确保协议内容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