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指离婚双方在离婚过程中达成的一种书面协议,包括财产分配、抚养子女、赡养父母等方面的协议。对于离婚协议书能否协商这个问题,一般而言是可以协商的。
首先,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因此双方在签订协议书时可以就其中的条款进行协商。如果双方对某些方面的协议有异议或者需要进一步沟通和商量,可以在签订协议书之前进行协商,或者在签订协议书之后,对协议书中的某些条款进行修改或者补充协议。
其次,在协议书的签订过程中,如果发现其中某些条款的约定过于苛刻或者不合理,也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调整。如果双方对离婚协议书的条款达成不了一致的意见,也可以请律师或者调解人进行调解,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
最后,离婚协议书一旦签订,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如果双方在签订协议书之后,发现自己提出的某些条款不合理或者存在其他意外情况,也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重新制定协议书,以满足实际情况的需要。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是可以协商的。对于离婚双方而言,只要足够理智地进行沟通和协商,就可以达成一份公平、合理且双方都能接受的离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