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离婚协议书
甲方(姓名)和乙方(姓名)因患大病、家庭矛盾等原因,经过协商,一致决定离婚,达成以下协议:
一、财产分割
1.1双方财产,包括房产、车辆、存款、存折、股票等所有财产按照比例分割,甲方占(比例)乙方占(比例)。
1.2甲方自愿放弃在乙方家庭的投资、资助等要求,乙方同意不向甲方要求赡养金、财产等。
1.3双方一起抚养的子女,由双方协商决定抚养方式、抚养费用等问题。
二、子女抚养
2.1子女由双方共同承担抚养的责任,尽量保证子女的健康、安全、学习上的正常发展,有利于子女成长。
2.2子女抚养的费用由双方一起承担,按照双方收入及其他因素的不同适当分担。
2.3双方应保证子女的常见病、急诊及重大疾病的治疗问题,共同协商处理。
三、离婚协议有效期
3.1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书,协议生效。
3.2双方需在离婚后、协议生效前向家庭法庭申请离婚,逐一签署离婚协议书,并由家庭法庭审查协议是否合法、公正、公证。协议经过法庭审核生效后,即为合法有效。
3.3协议生效后,双方不得更改、撤销、混淆本协议内容。
以上条款经双方自愿协商确认,签署之后对双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因法律原因无效或不可行,则该条款不会影响到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如不能履行所承诺的义务,应及时协商处理。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xx 年 xx 月 xx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