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交警是没有权利要求被撞车辆的车主或驾驶员进行私了。私了是指在事故发生后双方自己协商赔偿或者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而不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纠纷。交警应该依法处理交通事故,记录案件并进行调查,明确责任后指导当事人进行理赔或者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争议。
然而,由于一些交警的不当行为,如急于处理现场,避免增加工作量,或者是与当事人有交情等原因,可能会建议当事人进行私了。这样的做法并不合法,一方面会导致当事人的权益无法被保障,如果事故责任方不履行赔偿义务,则被害方需要通过司法程序才能维权;另一方面私了也会损害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不利于交通事故治理。
因此,当发生交通事故后,建议当事人及时报警,等待交警前来处理,协助交警进行勘查和记录,同时拍照及录制现场视频等证据,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交警建议进行私了,可以拒绝,并向上级交警机关或者公安机关进行投诉,要求依法解决纠纷。为了避免交通事故和纠纷的发生,驾驶员在开车时应当遵守交通规则,保证驾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