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是一种证据,证明借款人已经借到了钱,并承诺在一定时间内按照约定偿还借款。如果借款人提交了借条,说明他有借款的事实,并有意愿还款。但是,并不是所有情况下提交了借条就能免除挪用公款罪的罪责。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吞、盗用、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如果一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他的职务上的便利,将公款用于个人目的,即使借款人提交了借条,也不能免责。因为这种行为已经涉及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侵占公款,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了经济损失和负面影响,是罪大恶极的行为。
当然,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借款人能够证明自己并没有了解到这笔钱为公款,或者在收到借款时没有意识到钱源于于公款,他可以通过减轻或者免除刑罚,但这种情况需要借款人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总之,即使有借条,如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挪用了公款,仍然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因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维护公共财产,切实履行职责,确保不会发生挪用公款罪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