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私自买卖是否合法,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拆迁安置房是由政府在拆迁过程中依法提供给拆迁户的住房,是政府对拆迁户的一种补偿,是一种社会福利。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属于政府,拆迁户仅仅具有使用权。
在拆迁安置房发放的过程中,政府会将房屋赠与拆迁户,并为其签订相关的合同,规定了卖房等收回补偿款项的相关规定。在合同中,政府规定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归政府所有,且拆迁户不能私自拆改、转让、出租或出售。 违反合同,转让、出售拆迁安置房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此外,私自买卖拆迁安置房极大影响了拆迁安置工作的稳步推进,破坏了政策的公正性和合作性,容易给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造成负面影响,引发混乱乃至引发社会矛盾。
同时,社会上出现的私自买卖拆迁安置房的问题,也暴露了拆迁安置制度存在的不少问题,例如拆迁货币化政策不完善、拆迁户自身法律知识、拆迁安置房配套设施不完善,都是需要政府部门关注和解决的问题。
总之,私自买卖拆迁安置房不合法,相关部门需要依法对此进行打击严惩;同时,也需要政府加强对拆迁安置制度的完善和改进,为拆迁户提供更加公正和合理的补偿和安置,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