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离婚后双方达成的协议,可以约定夫妻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财产债务清偿等事宜,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因此,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了子女的监护权归属,那么这个约定是可以执行的,但是如果双方又想修改监护权归属,却又不想通过司法途径,那么就需要重新起草离婚协议书了。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离婚协议书不是一份永久不变的文件,如果夫妻双方在事实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协商修改离婚协议书。因此,如果夫妻双方想要改变子女的监护权归属,可以通过协商并达成一致,然后起草一份新的离婚协议书,约定新的监护权归属事宜。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离婚协议书已经经过了法定的程序,并被人民法院确认、批准和生效,修改离婚协议书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定程序,否则就无法生效。具体来说,如果需要改变原先约定的监护权归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变更申请,经过人民法院审理后,才能重新签订书面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生效。
总之,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离婚前约定的协议,如果子女的监护权归属在协议书中有约定,是可以执行的。但如果双方想要改变监护权归属,就需要重新起草协议书,并遵守法定程序,否则就没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