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是指导我国婚姻家庭关系的重要法律,其关于抚养权的法律规定如下:
1. 儿童的抚养权应根据其最大的利益来作决定:在离婚诉讼中,法庭会根据孩子的最大利益来确定抚养权,该决定应考虑孩子在各方面的需要和利益,包括身体和心理健康、教育和日常护理等。
2. 双方对抚养权的约定应有法律效力:离婚的夫妻双方可以就抚养权达成协议,但必须经过法院审判确认,并且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
3. 监护权的判定将诉求方的意愿作为主要因素:监护权是指一个人的权利和责任,其中包括探视权和决定权等。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双方对监护权存在争议,则法院将主要考虑诉求方的意愿,但同样也需要考虑孩子的利益。
4. 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获得授权:如果离婚的双方都无法获得抚养和监护的资格,则法庭可以授权其他具有监护资格的人来行使监护权。这可能包括祖父母、姑姑舅舅等亲属、朋友或需要照顾孩子的人。
总之,儿童抚养权的判定需要综合考虑孩子的最大利益和权益保障,只有通过法律的途径可以做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同时,需要让更多具有监护能力和条件的人参与其中,以确保孩子得到最好的照顾和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