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指离婚双方就离婚后财产分配、子女抚养、赡养费用及其他相关事项达成一致,签订的书面协议。协议当面签字是常见的做法,但并非是必须的。
一些情况下,签字双方因为工作、生活、居住地等原因,难以面对面签字,这时可以寄送协议书,通过快递或挂号信等快递方式寄送协议书,让双方签字后寄回或者以电子签名方式确认协议的有效性。
当然,如果有可能,当面签字是更加直接、高效的方法,能够避免各种意外或争议的发生。当面签字可在双方清楚明确地了解协议内容的前提下,完成签订手续,有助于双方理清思路,消除矛盾,更快地达成共识,尽早了结婚生活的遗留问题。
不过无论何种方式签字,都应遵守法律规定并保障双方的知情权、自由意志等基本权利。同时,签订协议前应查询法律法规,咨询专业人士,避免因粗心大意而产生不必要的后果。
总之,虽然当面签字是较为安全、可靠的方法,但在一些合理情况下,选择快递方式签字,也是可行的。协议的签订要以保障双方的权益为前提,做到合法依据充足,遵循诚信守约的原则,使离婚协议得以长期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