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夫妻双方就分割财产、子女抚养、赡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的书面文件。在法律上,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定义务。
首先,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是指其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属于一种民事合同。双方达成协议后,协议书经过公证或法院审批后,即可具有法律效力。如若一方不履行协议所定的义务,另一方可以在法律上进行维权和捍卫其合法权益。
其次,离婚协议书在法定义务方面的表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财产分割:离婚协议书对夫妻双方财产分割的内容进行约定和规定。在协议书中,规定双方应分得的财产及其比例,既是夫妻双方之间的法律约定,也是双方根据法律规定所承担的义务。
(2)子女抚养:离婚协议书对双方子女的抚养问题进行约定和规定,如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费用数额以及抚养方案等。其中,双方应根据法律对象的利益,提供合理的抚养条件和付款手段,并按时足额的履行付款义务。
(3)债务承担:离婚协议书中应明确双方的债务承担情况,规定双方应根据债权债务关系,承担各自应承担的债务,避免后续争议产生。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定义务,是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其定约内容需要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原则,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并维护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