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离婚协议需要去民政局吗?这是很多人在面临离婚时常常会问到的问题。事实上,对于这个问题的答案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对于自愿离婚,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制定离婚协议。如果双方达成协议,可以到当地的公证处进行公证,具体流程为:夫妻双方挑选一家公证处,依据离婚协议向公证处提交申请,并在公证处签署文件,等待公证人员的公证以及在公证书上盖印。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单纯签署离婚协议并不能够完成离婚手续,需要到法院进行办理离婚。在法院办理离婚程序时,也需要提交公证处进行的离婚公证书或公证书原件的副本。
此外,对于部分案件,夫妻如果存在争议,需要进行诉讼离婚,则是需要去法院作为离婚协议的一部分提交。另外,对于涉及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的情况,需要通过法院进行协商和裁决,离婚仅仅是其中的一个环节。
综上所述,签离婚协议是否需要到民政局进行办理,则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自愿离婚,可以到公证处进行公证,但是最终还需要到法院进行办理。而对于争议性离婚,夫妻需要到法院进行诉讼,并将协议作为该诉讼案件的一部分进行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