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协议离婚是指双方在女方怀孕期间达成协议离婚的行为。在我国婚姻法中,虽然没有明确规定妊娠期离婚是否可以,但是可以根据法律的一些原则和规定来判断。
首先,根据我国的“保护妇女和儿童权益”的法律原则,如果女方在怀孕期间,就算双方达成离婚协议,也可能会受到法律的限制和保护。因为离婚后的孩子,怀孕期间的妇女和儿童的权益需要得到保障。如果离婚对孩子和妇女带来了不正当的影响,就需要对离婚协议进行修改或者撤销。
其次,离婚协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必须是经双方自愿协议,由法院审理并裁定的。因此,如果双方在女方怀孕期间未经过法院裁定就单方面协议离婚,那么此离婚协议应该是无效的。
最后,为了避免离婚对孩子和妇女带来不好的影响,双方可以通过和解协议的方式,对孩子的抚养、财产分割和其他问题达成协议。这样既可以保证孩子和女方的权益得到保障,也可以避免对双方造成过多的伤害。
总之,妊娠期协议离婚的问题需要结合国家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判断。对于离婚涉及到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双方应该在离婚协议中给予充分的考虑,以避免对子女和妇女造成不必要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