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是双方以自愿、协商的方式达成的一种约定,包括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望等方面的约定。在签订离婚协议之前,双方需要认真考虑清楚自己的权益,确保离婚协议真正体现了双方的意愿和需求。
然而,如果在签订离婚协议后,一方认为协议内容不合理,或者发现协议中存在漏洞、遗漏等问题,想要起诉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是可以的。
首先,离婚协议并不意味着一方已经放弃了所有的权利。离婚协议只是一种协商的结果,涉及到财产、子女等诸多方面,因此协议的签订需要考虑到双方的权益平衡。如果某个方面的约定存在问题,当事人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维权,争取自己的权益。
其次,即便签订了离婚协议,也并不意味着双方不可以重新谈判、协商。只要双方重新达成协议,符合法律规定,那么新的协议就可以取代原先的协议。
最后,如果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强制、欺诈、误导等情形,那么协议就可能被视为无效。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离婚协议的有效性进行认定。
综上所述,即便签了离婚协议,当事人在维权方面依然有一定的法律支持。重要的是,在签订协议之前要认真思考自己的权益,确保协议内容符合自己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