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南抚养权是一种家庭关系中的抚养方式,它指的是在离婚或分居的情况下,儿童由母亲抚养,而父亲则履行经济责任。这种抚养方式在中国的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在许多案例中,法院也没有明确给出支持或反对的答案。因此,南南抚养权的问题一直是一个热门话题。
目前,在中国的法律中规定的是“抚养权由双方父母行使”,这就意味着,如果没有其他约定,则由双方共同行使抚养权。但在实际生活中,仍然存在着许多情况,如父母对儿童的抚养意见不一致,导致难以共同行使抚养权,或者父母因其他原因无法行使抚养权等。
因此,南南抚养权问题也就产生了。在南南抚养权下,儿童的生活和成长大多由母亲负责,而父亲则承担家庭的经济责任。这种方式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更符合儿童的利益,但也有可能带来一些问题,例如儿童可能会缺乏与父亲建立亲密关系的机会,父亲则可能会被边缘化。
当前,中国的法律体系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南南抚养权的问题,因此仍然存在争议和不确定性。不过,一些地方的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已经开始考虑南南抚养权,并对个案做出了有力的指导意见。未来,随着社会发展和家庭观念的变化,这种抚养方式的问题也可能会得到更多的关注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