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或其他拥有财政权力的人员,将本应用于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公共服务等用途的国家财政资金,非法占为己有或用于非法目的的行为。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行为,违法成都高低也是不同的。在我国刑法中,对于挪用公款的违法行为,规定立案标准如下: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挪用公款:
如果挪用数额小于1万元,将会被处以行政处罚并纪律处分;如果挪用数额大于1万元但小于20万元,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挪用数额超过20万元以上,将被认为构成重大挪用公款罪而判刑。
二、国有企业职工挪用公款:
国有企业职工挪用公款行为,如果数额较小,只会被追究经济责任;如果挪用数额较大,则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非国有企业职工挪用公款:
对于非国企国有企业职工挪用公款行为,如果数额较小,同样只会被追究经济责任;如果挪用数额较大,将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对于挪用公款的违法行为,任何人都不应该干犯,否则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各级监管机构要加大监管力度,严肃处理违法挪用公款的行为,保护公共财产的安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