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抚养权协议是一份父母双方达成的关于未婚子女抚养权及各方面责任分担的协议,其效力与离婚协议类似。在制订非婚抚养权协议时,许多父母会考虑将其协议进行公证,以确保协议双方均严格履行其内容。那么,非婚抚养权协议是否需要公证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依然受到法律保护。夫妻因故分居,一方离开家庭后与他人就某种形式建立了非婚生子女的抚育关系,两人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关于子女的抚养及其责任分担的协议,可以提请人民法院进行司法确认(也称非婚生子女抚养权诉讼),将协议内容纳入裁判文书。
因此,在已经提请司法确认的非婚抚养权协议方面,公证并不是必要的。但是,在未进行司法确认的情况下,如果双方自行达成一份协议,并纯属自愿的情况下,公证可以为双方提供更多的保障。
其次,公证可以使协议更有效。公证处的公证人会对协议内容进行严格审核,并对协议双方的身份进行核实。公证人还会将协议文件加盖公章,并签发公证书,这一过程可以确保协议的有效性。在未来,如果出现意外情况,协议双方也可以凭借公证书作为有力证据进行维权。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公证并不是唯一且必要的方法。双方还可选择自行签署协议的方式,但在签署之前,最好请律师进行法律咨询,以避免协议双方出现纠纷。如果两方之间存在较大分歧,或者其中一方有潜在的不诚信风险,最好通过司法确认程序来确保协议的效力。
综上所述,非婚抚养权协议是否需要公证,还需根据情况而定。在任何情况下,协议双方都应该遵循法律规定和协议内容,以保障未婚子女的权益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