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买卖其实是一种违法行为。首先,拆迁协议本身是政府与民众之间约定的一种权益安排,目的是保障民众的生活安全和居住权益,拆迁协议的内容是政府根据法定程序和法定程序制定的拆迁规则,保障民众的合法权益,是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平衡。
其次,拆迁协议的效力是基于法律的,具有明确的法律约束力,对于拆迁协议的修改和变更也必须符合法律程序和规定,只有换居产权人自愿签署、并进行过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拆迁规划方案,方可进行。
再次,把拆迁协议进行买卖属于变相损害国家和公共利益,也破坏了居民正当的权益。一方面,如果拆迁外迁的民众把拆迁补偿款、安置房屋等拆迁协议的权益买卖,就会导致正常的拆迁工作受到影响,并且增加拆迁成本,这样不仅让政府不公平承担更多的费用,而且也严重损害了社会正常的拆迁秩序;另一方面,买卖拆迁协议的行为也会给居民的居住环境和权益带来损害,有的买家会把房屋卖给开发商用于商业用途,这样会影响居民的生活和生计,进一步加剧社会矛盾。
综上所述,拆迁协议的买卖是不合法的,必须加强法律的制约和处罚力度,加强对拆迁买卖行为的监管,建立健全拆迁协议维护机制,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也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