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中对儿童改姓的约定,如果符合法律规定和相关法律程序,是可以被认可的。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对于不满18岁的未成年子女,其法定代理人应当为父母。在离婚后,双方父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商议并达成有关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等方面的约定,包括改姓等条款,作为离婚协议书的一部分。
其次,母亲有权请求未成年子女的姓氏改为其姓氏,但是否批准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受影响儿童已经习惯并认可了原姓氏,此时改姓可能会给他们带来负面影响,需要考虑到子女的权益和意愿,避免对子女的正常成长带来不必要的影响。
最后,儿童改姓是否有效,不仅受离婚协议书的效力约束,还需按照有关程序进行登记。一旦获得相关机构的批准并完成登记,儿童的姓氏就会改变,变为协议书上约定的姓氏。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中对儿童改姓的约定是可以有效的,但必须保护儿童的利益和意愿,并在符合有关程序的前提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