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出现这种行为会对社会秩序和经济稳定造成不良影响,也会破坏政府的信任和公信力。因此,任何人都不应该私自侵占公款。
当一个人涉嫌挪用公款罪被举报后,他或她可能会试图撤诉。然而,是否能够撤诉取决于当事人的情况以及案件审理的进展。
如果案件还在侦查阶段,被举报人可以选择向有关机关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并争取自首、认罪等情况获得从轻处罚的可能。此时如果反悔想要撤诉,自首等情况可能被作为判决的重要依据并产生相应的影响,也有可能会得到相应的宽大处理。
如果案件已经进入了法院审理阶段,被告人不再可以撤诉。此时,被告人需要接受审判机关的裁决,否则将面临更严厉的惩罚。
总之,涉嫌挪用公款罪的人应该尽早向有关机关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争取从轻处罚,以避免更严重的后果。如果案件已经进入了审判阶段,被告人则应该认真面对自己的罪行,并接受审判机关的裁决。这是对法律的尊重,也是对公民义务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