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是负责管理婚姻和家庭事务的政府机构,也是办理离婚手续的主管部门。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书面协议,需要到民政局进行立案备案手续。
在办理离婚协议方面,民政局的规定是很严格的。夫妻离婚需要办理的手续包括离婚申请书、离婚协议书、证明无财产、户籍注销等。其中,离婚协议是办理离婚手续的重要文件,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并出具“各自自愿离婚,不存在任何不公平的情况”等声明,经过公证机构公证后,再到民政局进行立案备案,方可生效。
在提交离婚协议书的时候,还需要携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结婚证、合法收入证明、房产证、车辆登记证等相关材料。同时,民政局还会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检查协议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侵害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以及是否符合社会公共利益。
因此,办理离婚协议需要经过一系列复杂的手续和程序,建议夫妻双方在前往民政局之前,尽可能地协商好各种问题,仔细阅读并理解离婚协议书的内容,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