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中极其关键的一份文件,它包括了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抚养子女、探视子女、婚姻财产的分割等重要条款。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协议一旦签完就代表着双方同意离婚并且达成了一致,确认了财产分割的具体条款,因此一旦签字确认,一般来说就不可以再修改或更改。
但是,如果离婚协议的具体内容中出现了双方在协议签署之后未曾预料到的情况或变化,或者协议本身存在不合理、不合法的条款,这时双方可以重新谈判,补充完善离婚协议。如双方子女长大成人后离婚协议中的抚养问题需要重新定义;原离婚协议的条款虽然具有法律效力但在实际操作中产生了不合理之处,需要重新协商等情形,都可以再次达成意见和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是一种正式的法律文件,需要双方主动协商、达成一致,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在补充协议签署之后,原有协议的效力不会被影响,补充协议会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附加部分,并同时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在签署离婚协议时,夫妻双方应在签署前认真考虑和充分沟通,确保协议的严谨和完整性,最大限度地避免后期需要签订补充协议的情况的出现。如果确有需要,双方应该认真协商,签署补充协议,在不损害大局的前提下完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