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离婚协议是夫妻和解的书面证明,需要由夫妻双方签字盖章后提交给司法机构进行备案。因此,在行政大厅办理离婚协议是不可以的。
行政大厅是政府机构的聚集场所,主要负责服务民生、行政许可等方面的工作,不包括司法审判工作。离婚协议需要经过司法机构的审批和备案,行政大厅并不具备这些权限。因此,想要办理离婚协议需要前往当地的人民法院或司法所。
在离婚协议的办理过程中,夫妻双方需要提供婚姻证明、身份证等证件,并自行商定离婚协议内容,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离婚协议应当经过双方协商确认,并经过公证或者由当事人代表公证,然后提交给司法机构进行备案。备案完成后,离婚手续才算完成。
总之,离婚协议是需要经过司法机构审批备案的,不可以在行政大厅办理。夫妻在办理离婚协议时需要提前了解相关程序和要求,并选择正规的公证机构进行公证,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