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在离婚过程中双方达成的一份协议书,其中包含对子女的抚养费等内容。在协议书签订之后,双方需要严格按照协议履行,但是有时候会发生一些情况导致抚养费需要变更。
抚养费的变更有两种情况,一是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更改抚养费数额,另一种是法院认为原有的抚养费数额已经无法满足子女的生活需要,需要进行调整。
在双方自愿协商更改抚养费数额的情况下,双方可以自行达成协议,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并提交给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备案。如果协议达成困难,也可以请律师或者公证机构进行调解,将协议书进行变更。
如果是因为生活费用上涨、子女康复治疗费等原因导致原有的抚养费无法满足子女的需求,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调整抚养费数额。在此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比如子女的医疗报告、学费、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消费凭证等。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抚养费数额进行调整。
总之,离婚协议书中的抚养费数额是可以变更的,但需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不得依据个人意愿随意进行变动,需要双方达成一致并经过民政部门或者法院的批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