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继父通常并没有直接的抚养非亲生子女的权利,这是由于我国法律的规定以及社会传统的影响所导致的。虽然我们现今的法律中有关于继父对非亲生子女的抚养的规定,但是这些规定并没有给予继父直接的法律授权。
首先,我国的婚姻法明确规定了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其中包括了监护权和赡养权等。而对于继父或是非亲生父母而言,并没有说明他们拥有同样的权利。另外,我国也没有专门法律规定继父可以拥有对继女的抚养权,因此在法律上,继父并没有绝对的权利去承担抚养非亲生子女的义务。
此外,我们的社会传统也有很大的影响。在中国,很多人认为继父和继女之间并没有血缘关系,因此继父在抚养过程中并没有父亲那样的感情,也无法对继女有同样的责任感。更有些人认为,继父对继女进行相对严格的管教,对继女造成的心理伤害也有可能更大。
综合来看,尽管我国有一些相关法律条款对继承问题进行了规定,但是继父在抚养继女方面的权利是有限的。这也让我们看到,家庭关系并非单纯的法律的约束,更是关于情感和人性的层面,我们需要更加关注和重视这些方面的内容,并给予更多的关怀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