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政府在进行城市更新或街区重建等大规模拆迁时,为被拆迁居民提供的各种类型的住房,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公共租赁住房:政府通过购买或委托开发商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可供无房或需改善住房条件的居民居住,通常租金较低,居住期限一般为5年至10年。
2. 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是针对低收入家庭群体而设置的,目的是满足其基本居住需求,租金或价格较为可承受,通常限定购买人群。
3. 公共居住区:是指政府通过购买或委托开发商建设的集体居住区,配备公共设施和社区服务设施,提供居住和社交服务,一般由物业公司管理。
4. 产权房:是指政府按照规定向被拆迁居民出售的房屋,可自由买卖和转让,属于普通商品房,购房资格要求与市场上其他房屋相同。
5. 重建补偿:除以上几类房屋外,政府还可以向被拆迁居民提供重建补偿,即按照当地市场价或特定标准发放经济补偿金,以供被拆迁居民在市场上自行购买房屋。
总的来说,各个城市对拆迁安置房的类别和标准有所不同,但综合考虑经济效益和居民利益,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住房和公共居住区等提供长期居住保障的房屋类型会是主要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