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中最为重要的文件之一,是离婚双方达成协议、终止婚姻关系的法律文书,需要签字盖章加以确认。那么,离婚协议书上要盖什么章呢?下面我们来看一下。
首先,离婚协议书需要盖上当事人双方的签字章。这是离婚协议书的基本要求,双方必须亲自到场,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才能取得法律效力。签字章可以是个人名字的印章,也可以是带有个人标识的印章。
其次,离婚协议书还需要盖上公证机关的公章。对于离婚协议书的公证,需要当事人双方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员负责对协议书进行公证,并在协议书上盖上公证章来确认协议书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另外,如果离婚协议书涉及到分割财产等涉及到房产、汽车、股票等有价证券等需要进行产权转移的财产,在协议书上还需加盖有关部门的章。
最后,离婚协议书还需要盖上法律服务机构的公章。这是因为离婚协议书常常需要通过律师、法律顾问等法律机构的帮助来编写,并验收协议书中的法律问题。此时,法律服务机构需要签字确认,以确保离婚协议书的法律合法性和规范性。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需要在签字处盖上当事人双方的印章,公证机关的公章,产权转移的有关部门的章,以及法律服务机构的公章。这些章的盖上,都是为了确保离婚协议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