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离婚需要进行司法审判或者协议离婚。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向有权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然而,离婚协议书的复印件是否可以直接用于离婚登记呢?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需要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通常情况下,申请人需要提交离婚协议书的原件。但如果原件不便提交或者已经遗失,可以提供复印件并经过公证购证明其真实性。如果复印件无法证明真实性,需要提供其他证据予以印证。
在实际操作中,不少婚姻登记机关认为离婚协议书的复印件并不能直接用于离婚登记。因为复印件容易被篡改或者伪造,根本无法保证其真实性。因此,建议申请人最好还是提供离婚协议书的原件并经过公证购证明真实性,以避免出现纠纷。
总的来说,离婚协议书的复印件虽然可以用于离婚登记,但建议申请人提供原件并经过公证购证明真实性。只有如此才能确保离婚登记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避免因协议书真实性出现的纠纷和损失。